由於現在台灣對於論文是否侵害他人著作權的關注莫名嚴苛, 所以除了常聽到的侵權案例, 還有一些要小心的地方.
一. 論文(部份)內容已發表於期刊上, 其抽印本不得置於論文最後, 亦即論文那一本書裡, 不能有已發表報告的抽印本, 會有侵權的問題.
二. 論文的圖表中有引用市售產品的圖, 如分子生物學上常用的載體圖, 最好刪除.
三. 照片能自己照, 就自己照所需要的照片, 不要引用, 引用除了麻煩外, 還容易在未來引發當時想不到的爭議, 所以能自己照就自己照照片.
四. 論文可以不公開, 所以當某些學校要求公開, 是侵害作者的著作權, 所以不想公開就可以不公開.
上述第一點, 在過去常常會發生論文最後附上抽印本, 以供參考, 或表示的確有報告發表於期刊上, 顯示確實符合畢業條件等等原因, 以至於有這種現狀, 但其實是會有侵害版權的可能, 所以還是別和論文印在同一本裡, 以免在台灣最後吃不完兜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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