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5日 星期日

論文與著作權

        由於現在台灣對於論文是否侵害他人著作權的關注莫名嚴苛, 所以除了常聽到的侵權案例, 還有一些要小心的地方.

        一. 論文(部份)內容已發表於期刊上, 其抽印本不得置於論文最後, 亦即論文那一本書裡, 不能有已發表報告的抽印本, 會有侵權的問題.

        二. 論文的圖表中有引用市售產品的圖, 如分子生物學上常用的載體圖, 最好刪除.

        三. 照片能自己照, 就自己照所需要的照片, 不要引用, 引用除了麻煩外, 還容易在未來引發當時想不到的爭議, 所以能自己照就自己照照片.

        四. 論文可以不公開, 所以當某些學校要求公開, 是侵害作者的著作權, 所以不想公開就可以不公開.

        上述第一點, 在過去常常會發生論文最後附上抽印本, 以供參考, 或表示的確有報告發表於期刊上, 顯示確實符合畢業條件等等原因, 以至於有這種現狀, 但其實是會有侵害版權的可能, 所以還是別和論文印在同一本裡, 以免在台灣最後吃不完兜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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